(四)录取原则及方法
(1)按学校招生地段就近免试入学;
(2)学校录取时,按从第一志愿到第三志愿的顺序进行,若学校录取完第一志愿以后还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按照剩余计划在未被录取的学生中录取第二、第三志愿符合条件者;
(3)同一志愿的适龄儿童,以“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4)家长必须对是否服从调剂做出选择;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教育部门将不安排学位,由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
(5)未录取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市政府“1+5”政策的适龄儿童,可由教育部门安排或家长自由选择我区的民办学校就读。
六、深圳坪山新区2013年初一公办学校第一志愿招生范围及咨询电话
初中第一志愿招生范围及咨询电话
序号 | 学校 | 招生片区(社区) | 招生咨询电话 |
1 | 实验学校 | 六和、南布、燕子岭生活区、竹坑、 六联(除坪山围、洋姆帐) | 89369809 89369196 |
2 | 坪山中学 | 坪山、和平、坪环、江岭、马峦、沙坣、田心、田头、石井、金龟、碧岭、汤坑、沙湖以及六联的坪山围、洋姆帐 | 28821992 |
3 | 光祖中学 | 坑梓、老坑、秀新、金沙、沙田、龙田 | 89459166 |
重要提示:
1.时间提示: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到第一志愿学校递交材料,否则教育部门不保证在范围内安排学位。
2.申请材料提示:(1)申请材料不齐的,学校将不予受理;在网上预报名与到学校递交材料的先后,不影响学位申请和录取;(2)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是否过期或停交(如:居住证、租赁合同、社保、营业执照等),如果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请及时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并在复核时间内把新材料交给第一志愿学校。
3.网上预报名提示:网上预报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审核的结果,以及学位安排。
4.分流提示:申请学位紧张的学校,按填写志愿的顺序进行分流,未被所有志愿学校录取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5.申办结果咨询:资格审核合格后,家长可以拨打咨询电话查询,也可到申报学校查看公示或以网上预报名的方式查看录取结果;若家长需要变更学位可咨询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电话:85209407)。
6.学费补助的提示:未录取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市政府“1+5”政策的适龄儿童,可由教育部门安排或家长自由选择我区的民办学校就读(该类学生可享受《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补助,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7.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就读提示:根据《关于开展深圳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要求:经过六月到指定点(电话:28540319)评估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深圳市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报名。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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