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办学校小学初中转学插班流程
二、2013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办学校小学初中转学插班招生对象
插班生:
1.因住所迁移、工作调动,确实需要转学的;
2.所转入学校该年级班额未超过初中每班50人或小学每班45人;
3.非深圳户籍还必须按市区“1+5”文件及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并经职能部门审核合格;
4.台湾户籍的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5.享受深圳相关优惠政策的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的子女。
三、2013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办学校小学初中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证件资料及要求
以当年正式文件为准,按学生户籍类型提供,所有材料必须验原件交A4大小的复印件(学位申请表和计划生育证明要求交原件),并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适龄儿童为深圳户籍的提供: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
2.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本;
3.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①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房:由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有效《租赁证(住宅)》,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期间必须包含入学年度4月1日—9月30日;③祖屋、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其他类合法住房的有效证明及交款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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