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取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能否在广东省使用,需要在广东省重新报考吗?

 

  考生在外省参加了学业水平考试(省统一组织的会考、毕业考)取得的成绩,按《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管理办法》报省办理审批手续后,可转入广东省。考生须于2013年4月初在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移系统进行网上申请转入学业水平成绩,并于指定时间内将由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学业水平成绩证明原件(需盖有省级考试机构公章)与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深圳市招考办审查,市招办初步审查后统一交省招办审核,通过最终审核的省招办将分配学业水平号及开具成绩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