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东省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作了哪些调整?
答: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12年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我省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政策将在2014年高考开始实施,即从201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适用。高考加分调整方案对原有23项加分作出调整,保留6项,取消17项。加分分值统一规范为本科加5分,专科加10分。加分项目调整保留的项目有: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含聚居区的汉族考生);体育特长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另外,对于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在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录取与否由高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