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是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广东省基本解决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但随着进城务工人员规模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就地升学考试问题日益突出。为妥善解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2012年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6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
广东省高度重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就地升学考试工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等部门联合开展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升学考试实施意见。通过多次召开座谈会,并深入全省各地,充分听取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发改、公安、人社、房管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代表对解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意见和建议,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广东省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并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