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中学生排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深圳市教育局。主办单位:
二、承办单位:深圳市学生体育联合会。承办单位:
三、协办单位:龙岗区教育局。协办单位: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竞赛日期及地点:
1.日期:3 月 20 日-23 日。
2.地点:布吉中学、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待定)、元平学校(待定)。
五、参加单位:全市中专(含职校)、高初中学校。参加单位:
六、竞赛组别:竞赛组别:
1.高中组:必须是 1994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高中生。
2.初中组:必须是 1997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初中生。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各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 2013 年 2 月 1 日前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学生,重读生、寄读生、补习生和临时转学生不能参加比赛。
(二)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三)高中组必须具有广东省户籍,其余组别户籍不限。(排球高水平运动学校和传统项目学校户籍不限)。
(四)各代表队必须以本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不得以任何形式联合组队。
(五)各组别的学生只能参加本组比赛,不能以小顶大或以大顶小。
(六)已被省市体工队转正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已参加各相应项目的职业联赛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七)所有报名参加比赛运动员在第一阶段三分之一的比赛中上场打满一局。
八、报名规定及办法: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校限报男女各 1 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 2 人,男、女运动员各 12 人。
(二)报名日期及地点:3 月 11 日,深圳市学生体育联合会 701 室(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7 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各参赛队报名时交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一式两份(电子文档)。
2.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及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免冠照片 2 张(一张需用 A4 纸统一张贴好,并注明学校、参赛组别,运动员姓名等)。
(三) 3 月 14 日下午3时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市民中心 C区)召开领队、教练会议,同时进行分组抽签,不另行通知。
九、竞赛办法: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2.比赛办法根据报名队数确定。
3.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4.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队之间的Z值、C值决定名次,值高者名次列前;Z 值相等,再以 C 值高者名次列前。
C值=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
Z值=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
4.网高:男子组 2.43 米;女子组 2.24 米。
5.报到:按大会编定的比赛时间提前 30 分钟到比赛场地报到。
6.高水平学校、传统项目学校如有两队(含两队)以上报名,即设立高水平组别的比赛。如只有一队,可与非高水平学校和传统学校的第一名进行比赛,如胜并列第一名,若负并列第二名。
7. 每场比赛运动员上场前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运动员证原件,由赛会审查(检录)。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比赛奖励各组别前 6 名,如遇参赛队数不足 6 队时,则按参赛队数减 1 录取,并颁发奖杯。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
十一、经费与保险:经费与保险:
(一)参赛队伍经费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予参赛。
十二、其它规定:其它规定:
(一)裁判员由市教育局统一抽调,并组织裁判员学习和实习。
(二)未尽事宜及补充通知请浏览深圳市学生体育联合会网
站(http://www.szxtl.org)。咨询电话:82661126。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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