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首届百校千名中小学生跳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深圳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深圳市学生体育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深圳市培林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时间为 3 月 27 日-30 日。竞赛时间和地点:和地点竞赛地点待定。
五、参加单位及名额: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龙华新区初中各 4 所、小学各 6 所;其它区和市局直属学校初中、小学各 2 所;全市高中必须参加。
六、竞赛分组:竞赛分组:
1.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必须是 2000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小学生。
2.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必须是 1997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初中生。
3.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必须是 1994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高中生。
七、竞赛项目:竞赛项目:
(一)单项赛
1.小学组:男子 60 秒单摇、女子 60 秒单摇、男双 60 秒单摇、女双 60 秒单摇、混双 60 秒单摇。
2.初中组:男子 120 秒单摇、女子 120 秒单摇、男双 60 秒单摇、女双 60 秒单摇、混双 60 秒单摇。
3.高中组:男子 180 秒单摇、女子 180 秒单摇、男双 60 秒单摇、女双 60 秒单摇、混双 60 秒单摇。
(二)集体赛(小学、初中、高中组)
1.4×30 秒单摇接力。
2.180 秒 20 人长绳 8 字跳(男女各 10 人)。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各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 2013 年 2 月 1 日前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学生,重读生、寄读生、补习生和临时转学生不能参加比赛。
(二)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三)高中组必须具有广东省户籍,其余组别户籍不限。
(四)各组别必须以校为单位报名参赛,不得以任何形式联合组队。
(五)各组别的学生只能参加本组比赛,不能以小顶大或以大顶小。
九、报名规定及办法: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每学校限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2 人,运动员 40 人。
(二)单项赛:每个项目每个单位单摇限报 2 人、双摇限报
2 对;集体赛:接力赛每单位限报 4 人(男、女不限)、长绳 8字跳每单位限报男女各 10 人。所有参赛人员不得兼项。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3 月 18 日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7 楼)701—702 室报名(联系电话:82661126)。
2.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交加盖各区教育局、学校公章报名表一式二份(含电子报名表),学籍表、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或居住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领队、教练员及运动员一寸近照各两张,(其中一张照片统一用一张 A4 白纸贴上,并注明参赛学校、组别、姓名等)。
3.领队、教练会时间:3 月 25 日下午3时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市民中心 C 区)召开领队、教练会议,不另行通知。
十、竞赛办法:竞赛办法:
本次比赛按照 2011 年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组编的全国《跳绳竞赛规则》执行。
十一、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十一、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奖励
1.各组别竞赛按照 n 个队(人)的名次先后顺序分别获得:
n+1、n-1……3、2、1 分,集体赛项目加倍计分,不足 6 名时,减 2 录取,不足 3 名时根据实际情况调项或取消。团体总分为各队在各组别比赛中得分总和,如积分相等,按各组别比赛中名次靠前的队列前。
2.单项奖:每项竞赛的前 6 名颁发证书。
3.团体奖:按成绩分别录取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团体总分前 6 名,并颁发奖杯(牌)。
十二、经费与保险:十二、经费与保险:
(一)参赛队伍经费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予参赛。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作补充与说明,详细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作补充与说明,信息请随时登陆深圳学生体育联合会网站查询。信息请随时登陆深圳学生体育联合会网站查询。
十四、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唯一指定的“国家跳绳竞赛指定器材” 由深圳市培林体育科技有限公司赞助提供。
十五、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本赛事的承办单位。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本赛事的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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