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中小学生毽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深圳市教育局。主办单位:
二、承办单位:深圳市学生体育联合会。承办单位:
三、协办单位:宝安区教育局。协办单位: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竞赛时间及地点:
1.时间:6 月 6 日-9 日。
2.地点:待定。
五、参赛单位:全市各中小学校。参赛单位:
六、竞赛组别:竞赛组别:
1.高中组:必须是 1994 年 9 月 1 日出生的高中生。
2.初中组:必须是 1997 年 9 月 1 日出生的初中生。
3.小学甲组:(毽球高水平队学校或毽球传统项目学校)。
必须是 2000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小学生。
4.小学乙组:必须是 2000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小学生。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各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 2013 年 2 月 1 日前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学生,重读生、寄读生、补习生和临时转学生不能参加比赛。
(二)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三)高中组必须具有广东省户籍,其余组别户籍不限。
(四)各代表队必须以本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联合组队。
(五)各组别的学生只能参加本组比赛,不能以小顶大或以大顶小,所有报名运动员上场比赛不得少于一局。
(六)已被省市体工队转正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已参加各相应项目的职业联赛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八、报名规定:报名规定: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每队限报领队 1 人,教练员2 人,男、女运动员各 6 人。(毽球高水平运动和传统项目学校可报第 2 队参加小学甲组比赛,但不计名次)。
(二)报名日期及地点:5 月 27 日在深圳市学生体育联合会 701 室报名(电话:82661126)。
1.各参赛队报名时交深圳市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一式两份(电子文档)。
2.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及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免冠照片 2 张(一张需用 A4 纸统一张贴好,并注明学校、参赛组别,运动员姓名等)。
(三)领队、教练会:5 月 31 日下午 3:00 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市民中心 C 区)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进行分组抽签(不另行通知)。
九、竞赛办法: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毽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各组设种子队一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中学组采用两个小组单循环赛,小学组分成四个小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中学组采用两个小组前二名交叉淘汰赛,决出 1-4 名,小组三、四名用同样方法决出 5-8 名。小学组取前两名参加交叉淘汰赛,决出前 8 名。
(三)每场比赛运动员上场前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运动员证原件,由赛会审查(检录)
(四)各队应准备深浅两套下同颜色的比赛服装。上衣前后有明显的号码,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
(五)各队应按规定的比赛时间提前 30 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迟到 15 分钟作弃权处理。
十、计分办法:计分办法:
第一阶段胜一场得 2 分,负一场得 1 分,弃权得 0 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相关队净胜局数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按相关队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时,则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
对获高中、初中、小学组前六名的队颁发奖杯,个人分别颁发证书。
十二、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十二、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
按《竞赛规程总则》“第十条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十三、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
按《竞赛规程总则》“第十一条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经费及保险:十四、经费及保险:
(一)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领队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名时须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予参赛。
十五、其它规定:十五、其它规定:
(一)裁判员由市教育局统一抽调,并组织裁判员学习和实习。
(二)未尽事宜及补充通知请浏览深圳市学生体育联合会网站(http//www.szxtl.org)。咨询电话:82661126。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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